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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与自然人共同犯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28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共同犯罪有什么区别?单位犯罪是一整个团体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事实,而自然人共同犯罪是刑法上的共犯情形。两者的区别主要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犯意的种类不同;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犯罪动机不同;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不同;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以及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下面在本文一一介绍:

  一、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

  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

  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二、犯意的种类不同

  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三、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

  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

  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四、犯罪动机不同

  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

  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五、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不同

  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六、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

  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走私案)。

  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

  七、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

  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对此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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