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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28

  单位犯罪的类型有哪些?单位犯罪的类型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纯正的单位犯罪与不纯正的单位犯罪;二是一般单位犯罪与特殊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下面就在本文就单位犯罪的类别详细介绍。

  一、纯正的单位犯罪与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1、纯正的单位犯罪

  是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如单位受贿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妨害清算罪。纯正的单位犯罪虽然只能由单位构成,但犯罪行为还必须由自然人实施,这种情况下,仍然要处罚自然人。

  2、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是在某种犯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的情况下,由单位所实施的犯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二、一般单位犯罪与特殊单位犯罪

  1、一般单位犯罪

  是任何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可能实施的犯罪。例如,任何单位都可以成为《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

  2、特殊单位犯罪

  是刑法对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作出特殊限制的单位犯罪。

  (1)单位所有制性质。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主体为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

  (2)单位具有特定的职能性质。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又如第396条第2款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3)单位具有特定义务。如逃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单位犯罪相关知识介绍:

  一个单位内部主要犯罪成员之间的定罪量刑。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但内部成员之间不存在共犯关系,单位本身和其内部成员之间也不是共同犯罪。

  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应根据各单位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确定犯罪单位的主、从犯。

  单位犯罪同样可以适用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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