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8-8012-3262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死刑辩护 > 文章详情

孕妇生完孩子后能判死刑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16

  摘要:孕妇作为国家的保护对象,如果做出违法事情来的话需要接受处罚吗?孕妇生完孩子后能判死刑吗?下面,本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网友提问:

  被判死刑的女囚怀孕了,生完还后还要继续执行死刑吗?

  律师解答:

  绝对不执行.不需要生完孩子就必须改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1998〕23号 1998年6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

  第三百四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该条规定,罪犯正在怀孕的就必须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至于什么时间什么原因怀孕的法律没有规定,那么就不是问题.

  补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342条第3款的规定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要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所以只要在执行死刑前罪犯怀孕,不管是审判前还是审判后怀孕,也不管是什么原因怀孕,都不能执行死刑,判决是死刑的要改判。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