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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类涉毒案件的辩护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25


大麻类涉毒案件的辩护

 

大麻作为一种传统经济作物,在我国很多地区都有很悠久的种植历史。而我国刑法又将其列入毒品的范畴,对种植、买卖等予以打击。《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同时,《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由于相对于海洛因、冰毒等毒品类型而言,大麻类毒品犯罪的数量相对较少,所以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大麻类涉毒犯罪的研究较少,司法实践中可能会产生很多问题。笔者作为长期从事涉毒类犯罪的辩护律师,从实际工作中接触的案例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来谈谈大麻类毒品案件的辩护问题。

一、大麻的毒性

大麻之所以被定义为毒品,因为其含有四氢大麻酚(thc)。吸人后对中枢神经的作用,可因剂量、给药途径及用药时的特殊环境而有不同。特别与个性很有关系表现为既有兴奋又有抑制,吸食后或思潮起伏,精神激动,自觉欣快;或沉湎忧郁,惊惶失措。长期服用精神堕落,严重丧失工作能力。这些作用主要由大麻中所含四氢大麻酚所引起,是被严格管理的物质。在2013年版《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种类目录》中明确列入。

同时,大麻因为其毒性较低,往往被视为软毒品,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已经合法化。

二、大麻类毒品犯罪辩护中应注意的问题

1、大麻的分类

大麻根据其四氢大麻酚(thc)的含量不同,可以作如下划分:

(1)、工业大麻,四氢大麻酚(thc)的含量低于0.3%;

(2)、中间体,四氢大麻酚(thc)的含量0.3%-1%;

(3)、毒品类大麻。四氢大麻酚(thc)的含量高于1%;

经《修正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第二十八条 大麻的管制

一、缔约国如准种大麻植物以生产大麻或大麻脂,则对此项种植应适用关于管制鸦片罂粟的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管制制度。

二、本公约对于专供工业用途(纤维质及种子)或园艺用途的大麻植物的种植不适用。

三、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大麻叶的滥用及非法产销。

《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工业大麻,是指四氢大麻酚含量低于0.3%(干物质重量百分比)的大麻属原植物及其提取产品。
  工业大麻花叶加工提取的四氢大麻酚含量高于0.3%的产品,适用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

综合以上法律文件,我们认为,四氢大麻酚含量低于0.3%的大麻属于工业类大麻,不属于毒品。因此在涉及大麻类毒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中,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对其进行含量进行鉴定。如果含量低于0.3%,则应该判处无罪。

2、关于向在校学生贩卖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属于“情节严重”。此处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应当明知对方是在校学生;

(2)、应当是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校教育,排除职业培训学校之类的社会教育方式。

(3)、应是“在校”学生,排除远程教育、夜校等非脱产方式的教育。

三、关于量刑问题

首先,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量刑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第二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十)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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