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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行为和走私罪的处罚有何不同?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15

  走私行为在某些条件下构成走私罪,不构成走私罪的走私行为会如何做处罚呢?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且看下文分析。

  走私罪: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情节较轻,3-7年)。

  走私文物、黄金、白银贵金属、珍贵动物及制品的5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情节较轻,5年以下)。

  走私珍稀植物及制品的5年以下,罚金(情节较重5年以上)。

  走私淫秽物品3-10年,罚金(情节较轻,3年以下,情节严重,10年以上)。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废物运进境的,情节严重 5年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5年以上)。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税款50万以上,10年以上或无期,并处偷逃税额1-5倍罚金,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无期或死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税款15万-50万, 3-10年,并处偷逃税额1-5倍罚金(情节特别严重,10年以上)。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税款5万-15万,3年以下,并处偷逃税额1-5倍罚金(情节严重,3-10年,特别严重,10年以上)。

  下列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按上述规定定罪处罚:

  1、 未经许可并且未缴纳税额,擅自将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2、未经许可并且未缴纳税额,擅自将特定减免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单位走私物品、货物的,直接负责人员处3年以下,情节严重,3-10年,特别严重,10年以上。

  直接向走私人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或其它货物、物品,在内海、领海、界河运输、收购、贩卖此类物质数额较大的,按走私罪论处,数额小的是走私行为。

  假报出口或其它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5年以下,罚金1-5倍税款5-10年,罚金1-5倍税款10年以上,罚金1-5倍税款或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发票或其它票据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3年以下,2-20万罚金3-10年,罚金5-50万10年以上,罚金5-50万或没收财产。

  单位直接责任人:3年以下,数额较大,3-10年,数额巨大,10年以上。

  伪造或出售伪造可以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的, 数量巨大数量特别巨大 2年以下,罚金1-5万3-7年,罚金5-50万7年以上,罚金5-50万。

  伪造或出售伪造可以骗取其它发票的,情节严重 2年以下,罚金1-5万2-7年,5-50万。

  进出口禁止技术或未经许可进出口限制技术除量刑或处罚外,1-5倍罚款。

  超范围进出口限制技术 除量刑或处罚外,1-3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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