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抢劫罪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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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倬
  • 2016-09-07

  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那么,未成年人犯抢劫罪会判几年?如何量刑?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

  (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

  (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

  【刑法解释】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 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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